“嘿——孩子们!”

    于哥谭人而言,这是挥之不去的梦魇。硝烟味弥漫在空气的每一寸角落,穿着古怪行头而戴着小丑头套的人,架着机枪虐杀狂欢。小丑今天又从阿卡姆疯人院出来了,那地方根本拦不住他什么。

    心情好的时候在里面发疯,心血来潮就跑出来找他的蝙蝠宝贝。

    他仰起头大笑一声:“你们的小丑爸爸回来了!”

    抬起头,被一道银光刺伤了眼睛。他暗骂了一声,仔细瞧瞧——是一个从铁管开始铜臭的指向牌。他耸了耸肩,随手朝那里开了好几枪,嘴角被划痕咧的更大,每一声都在狂笑。直到最后,扳机扣动了好几下。

    “嗯?”弹匣空了,他随手抛掉□□开始正视自己。

    从那里出来,由下手呈上,已换上了深紫色的西装行头。他纵然打扮的像个西装革履的绅士,行为举止却毫无风度。一种古怪的心情使然,手指抹在嘴角往上扯。这个动作会让眼球往下瞥,在脚下是一对如淤泥般结一层死翳的眼睛。

    他突然怔在原地,犹如被吸引。被布满弹孔的站牌上好像被打穿的自己吸引,被死人眸中具有活死相的自己吸引。

    而枪林弹雨中,他则拄着拐杖停留在原地的身影显得格外突兀。下手们不敢多问,只能病态地大笑着不断实施恶行。

    “哇哦,小惊喜吗?”

    他心情复杂。

    足前是一枚头,黑发蓝眸,死的很透。身体就在拐杖一侧,身着漂亮的学院制服。他不知道自己出于什么心理,竟然弯腰拾起了这颗头颅。掌心被血糊的粘稠,干掉的地方手指分不开。湿漉漉,冰冷冷,湿气细雨往身上钻。他捧着这枚脑袋和自己对视了几眼,从她因死亡而不语的沉默中感到热情。

    等回过神,他惊奇的发现自己已“善心大发”地,将这可怜虫的脑袋搬了回去。

    看着自己拼凑好的身体,他煞有介事地评论。

    “这样你可顺眼多了,甜心!”

    等蒂梵妮重新得到身体的控制权,小丑已经再次被蝙蝠侠扭送进阿卡姆了。

    被人为拼凑好的身体,让复原程序加快了许多进度。创口在黑色沙粒的覆裹下一点一点长出崭新的血肉,只有浑身上下脏污的血渍能代表她方才经受的遭遇。